东西问丨于志勇:新疆最早出现的“中国”二字蕴含怎样的文化认同?******
编者按:
国宝之美,穿越古今,器以载道,恢弘万千。每件珍稀文物背后,都凝聚着古人的匠心智慧,镌刻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见证着中外文明的交流互鉴。从2023年1月11日起,中新社“东西问”推出“镇馆之宝”系列策划(一),藉专家探究文物之意涵及其背后故事。
中新社乌鲁木齐1月11日电 题:新疆最早出现的“中国”二字蕴含怎样的文化认同?
——专访新疆文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疆博物馆馆长于志勇
作者 苟继鹏
1995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遗址出土了一件汉代织锦护臂,上面织有“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八个篆体汉字,这是目前新疆出土最早的“中国”字样。“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汉代织锦护臂(又称“五星锦”)是国家一级文物,被誉为20世纪中国考古学最伟大的发现之一,现收藏于新疆博物馆,系该馆“镇馆之宝”之一。
这块织锦织造于何时又有何用途?“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是何意?蕴含怎样的文化认同?近日,“五星锦”考古发掘亲历者之一,新疆文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疆博物馆馆长于志勇就此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新疆出现最早的“中国”二字源于何处?是如何被发现的?
于志勇:1995年10月,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的尼雅遗址考古有了重大发现。中日尼雅遗址学术考察队在对该遗址一处重要墓地进行考古发掘的过程中,发现了“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汉代织锦护臂。这也是迄今为止,新疆地区发现的最早的“中国”二字,其诞生于汉代,距今两千多年。
尼雅遗址地处丝绸之路南道的交通要冲,是古代东西方文化交流融汇之地。“五星锦”发现于一处两人合葬墓,和作为随葬品的弓箭、箭箙、短剑鞘等物品放一起。当时,现场工作人员见到墓内男性葬者右侧的织物中露出一点色彩斑斓的织锦,在沙土掩盖中格外醒目。一点点翻开,织锦不仅逐渐显露出鲜艳的蓝、白、红、黄、绿花纹,还陆续看到织出的汉文“国”“东方”“五星”等字。最后看到完整的文字是“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在场所有人都为之震惊。
“五星锦”出土现场。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供图
中新社记者:“五星锦”是一件怎样的文物?为何被称为20世纪中国考古学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于志勇:“五星锦”呈圆角长方形,长18.5厘米,宽12.5厘米,以织锦为面料,边上用白绢镶边,两个长边上各缝缀有3条长约21厘米、宽1.5厘米的白色绢带(其中三条残断),织有八个篆体汉字:“五星出东方利中国”。
经过纺织考古专家分析和鉴定,“五星锦”是由五组经线和一组纬线织成的五重平纹经锦,经密220根/厘米,纬密48根/厘米,平纹五重经的组织在汉锦中较复杂,也极为罕见;其纹样题材异常别致,有凤凰、鸾鸟、麒麟、白虎等瑞兽和祥云瑞草,并将“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的文字巧妙列置其中,寓意祈佑祥瑞。
“五星锦”制作考究,工艺精湛,色彩绚烂,精致无双,是汉代织锦技艺的最高代表。这类风格和题材的织锦,在出土文物中极为罕见,是难得的艺术珍品。并且意蕴深厚,内涵丰富,是国家一级文物,中国首批禁止出境展览的64件文物之一,也是新疆博物馆的“镇馆之宝”,被称为20世纪中国考古学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展出的“五星锦”。刘新摄
中新社记者:织锦上的文字“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是何意?蕴含怎样的中华文化?为什么说这件汉代织锦折射出西域地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于志勇:据考证,“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是中国古代星占用辞。五星指水、火、木、金、土五大行星;“东方”是中国古代星占术中特定的天穹位置。“中国”,先秦时期是对周天子所居洛邑地域的指称,秦汉时期是中央政府郡县统辖管理的地域。古代天文术语中是地理、政治的概念,随着大一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化政治的概念。
“五星出东方”指五颗行星在一时期内同时出现于东方天空,即“五星连珠”或“五星聚会”现象;“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即出现五星共见东方之天象,则于中国有利。
“五星锦”把天文、史实和古人的阴阳五行观念等巧妙融为一体,并且出现在远离中原的尼雅遗址,证实了国家治理和统辖西域、开发建设西域的历史,深刻揭示了汉朝开拓西域后丝绸之路经济文化的繁荣历史脉络,说明了当时西域对于中原文化的认同和向往,实证了中原文化的影响力,也侧面反映出各民族在两千年前就进行了深度交流交融,亦生动展示了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和特殊魅力。
“五星锦”在新疆博物馆举办的《尼雅·考古·故事——中日尼雅考古30周年成果展》上展出。刘新 摄
中新社记者:历史上,汉代中央政权如何实现对西域的有效管辖和治理?汉代“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为何会出现在今天的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其背后有着怎样的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
于志勇:汉代中央政权为管理统一后的西域,在乌垒城(今新疆轮台县境内)设立西域都护府,正式在西域设官、驻军、推行政令,开始行使国家主权。
出土“五星锦”的尼雅遗址为西汉时期精绝国所在,精绝国系汉代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受西域都护府统辖。有学者根据史料推断,“五星锦”应于西域都护府设立之时(神爵二年)被赏赐给精绝国,见证了西域都护府设立的历史。
张骞“凿空”西域之后,汉代中央政权就与西域诸国间“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开启了“丝绸之路”的辉煌历程。一方面,促使中华文明的西传,汉代中央政权与西域各国的经济文化往来更加直接。另一方面,西域文化也逐渐传入中原。汉朝统一西域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开拓辽阔的疆土,创造悠久的中国历史,书写灿烂的中华文化,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
出土“五星锦”的尼雅遗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供图
中新社记者:“五星出东方利中国”这句话承载着千年前人们怎样的愿景?今天应如何看待?
于志勇:“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是一句祈祝吉祥祺瑞的用语,表达良好的企盼和愿望。与“五星锦”同时出土了一件“讨南羌”织锦残片。经比对,是从与“五星锦”相同的锦料上裁剪下来的一部分。
根据对具体史实的研究和图案的缀合分析,织文可以连续为“五星出东方利中国讨南羌……”。这句织锦文字无疑是汉朝为了祈祝讨羌大事在政治和军事上的顺利。
以“五星锦”为题材的舞剧《五星出东方》在新疆博物馆演出。苟继鹏 摄
随着历史研究不断深入,人们对“五星锦”历史文化的认知和了解也将更深刻、更全面。比如以“五星锦”为题材的舞剧《五星出东方》,艺术地演绎了西域绿洲丝绸古道的历史佳话,讲述了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诠释了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题。该剧演出一年多来,在全国多地开启巡演30余场,反响热烈,2022年9月获得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完)
受访者简介:
于志勇,新疆文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疆博物馆馆长。兼任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常务理事。毕业于西北大学。长期从事新疆考古及丝绸之路考古研究、博物馆社会教育。参与并主持的1995年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2007年库车市友谊路晋十六国墓葬考古发掘,分别评获当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合作编著有《中日尼雅遗址学术考察报告》(全三卷)《中国文物地图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册》《中国出土壁画全集·新疆分册》《新疆通史·图录(先秦秦汉)》等书籍,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代表作有《新疆尼雅出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彩锦织纹初析》《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出土骨签之名物考》等。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